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凯,蒋宜兰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230民初3986号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内容
蒋宜兰:原告赵凯与被告蒋宜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30民初39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蒋宜兰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支付原告赵凯4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蒋宜兰负担(已由赵凯垫付,蒋宜兰在履行判决时一并支付给赵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