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朝勇,尹大静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54民初10237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洪星村4组150号尹大静:本院受理原告吴朝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54民初102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吴朝勇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吴朝勇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3-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