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波,王淑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83民初208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淑玲:本院受理于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吉0183民初20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