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于波,王淑玲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吉0183民初2082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淑玲:本院受理于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吉0183民初20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刊登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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