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佳欣,王浩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吉0106民初3555号,(2021)吉0106执1734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浩: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佳欣与被执行人王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照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06民初35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无法实现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吉0106执17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你要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