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辰宁,魏一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05民初714号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一波:本院受理张辰宁诉你纠教育培训合同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05民初71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