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湖北众恒数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联捷昌源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夏区电教仪器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599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众恒数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联捷昌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众恒数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武汉市江夏区电教仪器站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1民初5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