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桃仙,张顺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122民初2585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顺才:本院受理原告李桃仙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122民初25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