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发权,李江兵,裴勇,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永阳国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607民初4895号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永阳国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原告田发权与被告李江兵、裴勇、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607民初48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