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左敏,李澜,李希,陈飞, 重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明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恒泰物业有限公司 ,重庆明浩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重庆画中画印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画中画印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明浩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湖北明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恒泰物业有限公司、左敏、李澜:本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重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重庆画中画印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明浩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湖北明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恒泰物业有限公司、左敏、李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李希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被申请人李希应当在本裁定书生效之日对被执行人重庆画中画印务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追加被申请人陈飞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被申请人陈飞应当在本裁定书生效之日对被执行人重庆市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60日起,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