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磊,万杰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789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万杰强:本院受理原告刘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2民初7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