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志强, 武汉罗蒙华中职业服饰有限公司 ,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知民初453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罗蒙华中职业服饰有限公司、吴志强:本院受理原告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2知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