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克亮,王春红, 河北大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北大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克亮、王春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将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公告期届满。拍卖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拍卖标的物:大厂回族自治县温泉商住楼西02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14189号)建筑面积239.31㎡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大厂国用(2016)第0205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07.59㎡。起拍价:2180000元。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pm)。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情况的,请与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