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春红,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飞霞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1民初331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春红(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原告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飞霞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春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1民初33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详见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