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瑜倩,邹标,常健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2482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标,常健:本院受理原告郑瑜倩诉被告邹标,常健合同纠纷一案((2021)渝0108民初248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