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文成容,廖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14181号 |
案由 |
所有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伟:本院受理原告文成容与你所有权纠纷(2021)渝0108民初14181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