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荣伟,朱显彬,刘本芬, 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536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荣伟、朱显彬、刘本芬: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5363号原告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朱荣伟、朱显彬、刘本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1日9时20分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A楼第二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