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雪梅,何正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13民初198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正莉:本院受理原告周雪梅诉被告何正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3民初19878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卡、民事裁定书(或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