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占云,田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54民初391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长寿村5组75号田华:本院受理原告邓占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391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田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邓占云借款本金3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田华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