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左才友,刘成刚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51民初718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51民初7184号刘成刚(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院受理原告左才友诉被告刘成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天,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现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10: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