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翁小琴,华斌,朱惠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沙江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翁小琴,华斌,朱惠敏: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沙江支行诉翁小琴,华斌,朱惠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沙江支行申请执行翁小琴,华斌,朱惠敏(2013)黄浦民五(商)初字第899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委托上海富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海市虹口区奎照路890号202室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已作出沪富估报(2021)第0473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49500元,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