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莉,许平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平辉:本院受理周莉诉许平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