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美国派雪菲克商务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美国派雪菲克商务贸易有限公司,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派雪菲克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沪01民初136号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美国派雪菲克商务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派雪菲克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美国派雪菲克商务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已依法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沪01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解散被告上海派雪菲克实业有限公司。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194.4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上海派雪菲克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