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华庭,丁文信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文信:本院受理朱华庭诉被告丁文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