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金伟,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沪0107民初18633号,(2018)沪0107民初18636号,(2018)沪010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市中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王金伟:关于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东莞市中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王金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本院作出的(2018)沪0107民初18633号、(2018)沪0107民初18636号、(2018)沪0107民初25972号、(2018)沪0107民初186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你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07执3830号、(2020)沪0107执3834号、(2020)沪0107执3835号、(2020)沪0107执3836号执行通知书、查封裁定、评估报告、拍卖裁定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