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旭,赵志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283民初206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志强:原告马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283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