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凯, 鄂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704民初239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凯:本院受理鄂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704民初23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赵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鄂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82539.61元及其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暂算至2021年5月4日为12161.23元,后期利息损失以182539.61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5日起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付)。二、赵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鄂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9000元,案件受理费4356元,财产保全费1570元,共计5926元,由赵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