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柯清清,第三人-熊发明, 武汉居然之家家居市场有限公司武昌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7596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第三人熊发明: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居然之家家居市场有限公司武昌分公司诉被告柯清清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06民初7596号民事判决书及武汉居然之家家居市场有限公司武昌分公司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