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俊川,胡仁杰,徐军,王卫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鄂0104执恢220号之一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军、王卫: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俊川、胡仁杰与被执行人徐军、王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9月14日依法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王卫名下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新天村恒大绿洲一期10栋2单元15层1502室房产。2021年10月16日,买受人刘小明以865825元的最高价竞得。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0104执恢22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