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舒林,杨剑平,谢英,谢晓平,谢晓昆,王道玉,陈敏, 重庆市代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舒林、杨剑平、谢英、谢晓平、谢晓昆、王道玉、陈敏: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代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