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冉杰忠,梁小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431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小波: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4314号原告冉杰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和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A楼第二十七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