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梓辉,胡超,胡德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022民初146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德安:本院受理原告许梓辉诉胡超、胡德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21)鄂1022民初1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