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伟,贾佳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291民初475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佳佳: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赵伟诉被告贾佳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贾佳佳公告送达(2021)豫0291民初47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贾佳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赵伟借款本金人民币22200元及利息(利息以222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