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阮向荣,李志全,甘诗高,彭超, 武汉市黄陂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鄂0116民初299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志全、甘诗高、彭超:本院受理原告阮向荣与你、被告武汉市黄陂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武汉市黄陂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就(2020)鄂0116民初299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