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姣云,王平芳,杨元学,杨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4民初74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平芳、杨元学、杨丽:本院受理原告吴姣云诉被告王平芳、杨元学、杨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4民初7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