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龙,陶军,伍王勇, 武汉市江岸区宏盛钢板租赁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8238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龙、陶军、伍王勇: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江岸区宏盛钢板租赁经营部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2民初82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