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胜祥,黄德顺,黄德亮,李佐中,李左元,李佐仁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鄂0106民初18829号 |
案由 |
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左元、李佐仁:本院受理原告黄胜祥与被告黄德顺、黄德亮、李佐中、李左元、李佐仁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黄胜祥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70元,由原告黄胜祥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鄂0106民初188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黄胜祥就(2019)鄂0106民初18829号民事判决书已提起上诉。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