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果,陈敏, 无锡顺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53民初3330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果、陈敏: 本院受理的原告无锡顺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诉被告叶果、陈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3民初3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或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如下: 被告叶果、陈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无锡顺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物管费8154元、违约金4566元,合计12720元。 案件受理费118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叶果、陈敏负担。 (承办人:周法官,联系电话:02346772475)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