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一伟,王龄谊, 长春市佳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吉0104民初4505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春市佳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王龄谊:上诉人崔一伟就(2021)吉0104民初450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