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思浩,张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189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飞: 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18911号原告谭思浩与被告张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5民初189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