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瞿才容,李华正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1705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华正:本院受理的原告瞿才容诉被告李华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8民初1705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华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瞿才容支付35262.84元等;本案案件受理费2178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李华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