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林桂,朱玉琴,孟祥峰,浦鸣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2民终10301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玉琴: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林桂与被上诉人朱玉琴、孟祥峰、浦鸣雅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2民终1030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