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应杰, 上海范斯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3民初23773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应杰:本院受理上海范斯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应杰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3民初23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淞南第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