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某某,曹某,戴某某,玄某某,玄某某,谭某某,谭某某,历某某,玄某某, 大安市东兴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882民初169号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某某、曹某、戴某某、玄某某:本院受理(2021)吉0882民初169号原告大安市东兴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玄某某、谭某某、谭某某、历某某、玄某某及你四人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大安市东兴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诉,本院已准许,现依法向你四人公告送达(2021)吉0882民初16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