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寿华庭连锁店, 武汉润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 ,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万寿华庭连锁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润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造字文化中心与被告武汉润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万寿华庭连锁店、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