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某某,卢某,黄某某,王某某, 利爵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某,黄某某,王某某,利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某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赵某某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