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周某某,张某某,湖北融汇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融汇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亚为企业托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宜城市邓林家园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0691执异19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宜城市邓林家园建材有限公司、陈某某、周某某、张某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与被执行人宜城市邓林家园建材有限公司、陈某某、周某某、张某某、湖北融汇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武汉亚为企业托管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本院于2021年10月28日作出(2021)鄂0691执异199号执行裁定,其主要内容为:变更亚为企业托管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现通过公告向你们送达(2021)鄂0691执异199号执行裁定书。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