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某,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51民初3732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某: 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被告被告唐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1民初3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