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 ,黑龙江圆宝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圆宝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诉黑龙江圆宝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起诉,要求你公司:1.支付货款26.5万元;2.支付逾期货款违约金5.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中关村法庭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