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惠州市现代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连亿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东台市兴之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广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彩山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傲领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惠州市现代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广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连亿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傲领实业有限公司、东台市兴之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彩山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惠州市现代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广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连亿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傲领实业有限公司、东台市兴之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