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维,何树德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树德: 罗维诉何树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